忍者ブログ

Survive My Death!!!

   

[PR]

×

[PR]上記の広告は3ヶ月以上新規記事投稿のないブログに表示されています。新しい記事を書く事で広告が消えます。

【非原创】一段话

忘了在哪里复制的了,反正不是我写的。我知道我三观不正xd妖怪的三观你们还能要求什么?



 當妳還是正常人的一份子的時候,妳不會知道人類可以多冷酷多殘忍。

 我第一次知道,人可以這麼絕情。

 不管什麼時代,罪犯往往都是最容易被瞧不起的一種人。

 沒有人會管妳犯罪的背後有什麼故事,他們唯一在意的只是妳做錯的事情。

 沒有人會管妳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人,他們只會用妳所犯下的錯誤來評斷妳。

 更沒有人在意妳有些什麼喜好有什麼善良的一面,他們只會在意妳該接什麼樣的刑罰。

 偷竊犯,殺人犯,強姦犯,這些名詞就是世人給這些人所貼上的標籤。

 也等於罪犯的全部。

 「把那些罪大惡極的死刑犯殺了吧!他們沒有活著的價值。」犯了罪,人往往也不被當人看了。

 而沒有犯罪,或是還沒犯罪的人,往往只是幸災樂禍的看著。自命清高的指責著。

 不管他們曾經多麼善良,不管他們有多少好的一面,世人永遠只會在意他們的罪惡。

 對於一個人的信心,往往也會因為他的犯罪而完全瓦解。

 不管在任何時代,都是如此。


 是的,叛徒還比罪犯高尚太多了。

 因為叛徒沒有做錯事情,還願意獻出自己的身體,自己的生命。叛徒被羞辱,往往只是出於人們的慾望与嫉妒。

無法復原的往往並不是事情本身。

 而是自己在人們心中的印象。

 不管在什麼時代,人都是很會記恨的。只要做過,自己在人們心中的壞印象就無法抹滅。所以自己必須接受處罰。

 表面上來說,處罰是為了讓犯錯者知道悔改。但假如犯錯者真的想悔改了,世人又真的會想原諒他們嗎?

 如果犯錯者打死不改,那處罰又有什麼意義?

 處罰,有時候並不是為了讓犯罪者悔改。只是單純想滿足人們報仇的慾望罷了。

 因為人是很會記恨的。

所謂的正義,是不是只是一種合理化的發洩?

 把所有的錯誤都歸在犯罪者身上,而相對來說正義的一方的自己,就能用對方犯罪這種理由藉機發洩心中粗暴的欲望。

 因為他犯罪了,他是人渣,所以我可以藉此機會合法的打他,享受打人的快感。

 因為她犯罪了,她是賤人,所以我可以藉此機會合法的對她施暴,享受我積蓄已久的性慾。

 因為她犯罪了,她要被處決,我正好可以藉此機會合法的滿足自己嗜血的欲望。

 做錯事了,就無法狡辯,只能乖乖受罰,否則只是更令人討厭。因為做錯事的人已經不被當成人看了。

 表面上來說似乎是記惡如仇,但是誰沒有做錯事情過?又何必如此瞧不起犯罪的人呢?

 或許,真的只是想合法滿足心中粗暴的慾望而已。
PR

COMMENT

NAME
TITLE
MAIL(非公開)
URL
EMOJI
Vodafone絵文字 i-mode絵文字 Ezweb絵文字
COMMENT
PASS(コメント編集に必須です)
SECRET
管理人のみ閲覧できます

プロフィール

昵称:
綾崎楓(あやさき かえで) /卢比里奥(ルビーリオ)
性別:
女性
誕生日:
05/06
趣味:
原创 嘻哈小天才 口袋妖怪 南方公园
自己紹介:

最新記事

Copyright ©  -- Survive My Death!!! --  All Rights Reserved
Design by CriCri / Photo by Geralt / powered by NINJA TOOLS / 忍者ブログ / [PR]